发布日期:2016-05-04 10:33
网购商品纳入流通监管,从此维权不纠结 摘要: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审议通过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从此网购商品将纳入监管范围,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得到完善,给消费者网购维权添足底气。
国家工商总局3月审议通过《监管办法》,将实体店销售与网络销售共同纳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范围,并于5 月1日起实行。 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李军表示,《监管办法》规定了对经营者实行必要的行政指导和主动督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工商部门应加大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力度,加强商品质量问题的源头治理。 依据《监管办法》,将通过实体店,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专卖店、小卖部等,以及非现场购物,如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办法供给产品的,一致归入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范畴,一视同仁地对待线上线下经营者,统一展开产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将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线上线下销售产品进行质量监管,抽检成果线上线下共同适用。此外,明确经营者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处分力度并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处分。
随着网络的整改与发展,网购这一行为在生活里中愈发流行,但远距离的网络消费始终伴随着很多问题,2015年涉及网络零售消费投诉案件为88534件,占投诉总量的71.92%,如今审议通过的新《监管办法》,必为消费者增加不少网购的信心,也希望众多经营者能时刻提醒自己,诚信才是经营之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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